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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涛调研眉山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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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日,省教科院院长刘涛率队莅眉调研全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全市13所初中校长及部分区县负责人参加调研座谈。


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举措。我市围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招生录取办法、招生管理四个改革重点,从2017年秋季入学初一年级起开始实施。市政府投入360万元搭建起眉山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于今年4月正式投用,从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维度,采取日常评价、学期评价和毕业评价方式,大力推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并将评价结果作为中考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

新中考改革以来,眉山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是全省唯一一个市州统一搭建的市、县、校、生四级实施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平台,旨在积极为全省中考改革试点探路,先后有乐山、自贡等兄弟市州来眉调研交流。

座谈会上,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总督学郭子明从基本情况、主要做法、特色亮点、存在的困难和下一步打算四个方面汇报了我市推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情况,重点就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整体设计、制定评价办法、构建评价系统、搭建信息化管理平台、全域整体进入、全面素质引领做了详细汇报。

与会校长围绕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在推进中考改革、学校德智体美劳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升学校管理水平方面进行了发言,同时,对具体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了探讨。


省教科院院长刘涛高度评价了我市在推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面的创新探索,对取得的阶段性成绩予以充分肯定,并对眉山下一步继续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提出四点意见一是要进一步完善评价指标。围绕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最核心的环节,抓住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等重点难点来突破;二是进一步细化评价标准。既要统一标准又要一校一策,还要注重全面评价和精准评价相结合;三是进一步优化评价系统。及时修订完善系统设置,实现系统好用管用;四是进一步明确各级责任。实现结果可行可用,在试点实践的过程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最终形成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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